所謂的分期付款 就是把本金跟利息加總的金額 以分期的方式來攤還,
假設分10期 每月固定繳的額度 繳完10期就結束了,這樣是不是很輕鬆呢,
因為還得完啊, 一般的還款方式 都是只接受繳利息 雖然說繳得輕鬆,
但是本金並未還到 所以永遠都在繳利息,人都是會有惰性的,
很多人會想說 等有錢在一次清償就好 殊不知 每個月的收入跟開銷將近打平,
這一繳 就是交了好多年的利息, 都不知道還了幾個本金了!
所以分期付款 還是光繳利息 哪個比較好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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